苏州高新区公司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苏州高新区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 作者:高新区注册公司 发表时间:2018-09-06
一、企业变更登记的法律规定
企业变更登记事宜,理应向原企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企业不可私改登记事宜。
(一)申请办理程序流程
领到《企业变更登记申请报告》→齐备相关文档,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交纳登记费,领到企业营业执照
变更登记应递交的文档
如申请者一起申请办理多选变更登记,同样的文档只需报这份。
1、名字变动
公司变更名字的,理应自变动决定或是决策做出生效日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名字,理应向其企业登记行政机关提交申请,申请办理名字超过其企业登记行政机关地域管辖的,由其企业登记行政机关向有该名字登记权的企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
(1)企业法人代表签定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报告》(企业盖章公司章);
(2)企业签定的《特定意味着或是相互授权委托人的证明》(企业盖章公司章)及特定意味着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自己签名);
应标出实际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管理权限、授权委托限期。
(3)按照《公司法》及本企业章程做出的变动决定或是决策;
递交股东会议决议,內容理应包含:居所变动的缘由,拟变动的新居所具体地址,改动企业章程的实际条款项;由意味着三分之一左右表决权的公司股东签定(公司股东为普通合伙人的由自己签名;普通合伙人之外的公司股东盖章公司章)。
(4)企业章程修正案或调整后的规章(企业法人代表签定);
(5)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变更公司名称务必报检准许的,递交相关的准许文档或是经营许可证影印件;
(6)企业《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团本。
注:领到焕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时缴回企业《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2、居所变动
公司变更居所的,理应在入迁新居所前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居所跨企业登记行政机关管辖区的,理应在入迁新居所前向迁入地企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迁入地企业登记行政机关审理的,由原企业登记行政机关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移交迁入地企业登记行政机关。
(1)企业法人代表签定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报告》(企业盖章公司章);
(2)企业签定的《特定意味着或是相互授权委托人的证明》(企业盖章公司章)及特定意味着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自己签名);
应标出实际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管理权限、授权委托限期。
(3)按照《公司法》及本企业章程做出的变动决定或是决策;
递交股东会议决议,內容理应包含:居所变动的缘由,拟变动的新居所具体地址,改动企业章程的实际条款项;由意味着三分之一左右表决权的公司股东签定(公司股东为普通合伙人的由自己签名;普通合伙人之外的公司股东盖章公司章)。
(4)企业章程修正案或调整后的规章(企业法人代表签定);
(5)变动后居所的应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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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苏州高新区 法律依据 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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